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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打工人都知道,入职要签合同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,但是你仔细看过公司的合同吗?
很多时候,有的公司为了降低自己的义务,给劳动者签的劳务合同,反正也不知道有什么区别,以为是一样的就签了。
等到发生纠纷时,才发现劳务合同让本身很多属于自己的权益都得不到有效保护了。
那么,一字之差的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,到底有啥区别呢?
一、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
(一)主体不同
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,另一方是劳动者;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不确定,可以是法人与法人之间,法人与所有人之间,可以是任何人之间。
总之,不一定证明你和公司之间,劳动关系属实!
(二)地位不同
劳动合同中,双方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。而劳务合同中,双方是平等的地位,不存在管理关系,有的仅是经济关系 。
(三)内容不同
劳动合同关系中,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,除此之外还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。
而劳务合同关系中,一方只需给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,而不需要购买社保和其他福利。
(三)法律适用不同
因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应适用《劳动合同法》,而劳务关系纠纷则是依据《合同法》
综上,劳务合同跟劳动合同有本质区别的,劳动合同法上面的很多劳动者的权益保障,劳务合同者享受不了。
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相比,对劳动者更有利的是劳动合同!
所以,如果公司在没有告知你的情况下,给你签订劳务合同,这种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行为,是违法的。
你要保存公司直接聘任你的证据,以及现在合同、工作证等等。
证据收集齐全以后,如果是签署劳动合同,可劳动仲裁进行合理维权。
如果劳动者签署非劳动合同,需走法院途径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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